发布时间:2021-04-01 08:55
据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二执法大队和市交警支队第三大队近日在S238K39+700米处检查时,发现两台车号分别为皖F307**、皖F095**的4轴重型货车涉嫌在公路上超限运输。根据《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规定,这两台4轴车总质量限值为31吨。经检测,两台车的总重分别为65.54吨和49.01吨,两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属实。交通、公安分别按照各自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并责令两车卸载,消除违法行为。
对于这两台车装载源头,交通执法人员没有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逐车调查货物源头地和源头企业。经核实,两台车的装载源头均为淮北市金*混凝土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涉事企业现场调查。
调查中,涉事企业负责人对该企业为这两台车辆超标准装载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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